「商戶電子禮券」兌換計劃條款及細則
1. 透過BoC Pay流動應用程式(「BoC Pay」)使用「商戶電子禮券」兌換計劃 (下稱「本計劃」) 只適用於客戶憑印有標誌由香港發行的中銀信用卡 (下稱「合資格信用卡」) 、智能賬戶及支付賬戶 (下稱「合資格銀行賬戶」),惟不適用於內地及澳門發行的中銀信用卡、中銀Chill Card、中銀東航雙幣信用卡、中銀香港航空Visa卡、中銀恒地會Visa卡、中銀長城國際卡、美金卡、中銀採購卡、私人客戶卡及已參與「積分自動兌換現金回贈」計劃之客戶。
2. 除特別註明外,客戶透過名下合資格信用卡及/或合資格銀行賬戶所獲取之積分 (統稱「合資格賬戶積分」) 均可合併使用。
3. 客戶參與本計劃需要事先以中銀雙幣信用卡或合資格銀行賬戶綁定BoC Pay。BoC Pay之使用需要符合其條款及細則之規定,如有任何查詢,請聯絡信用卡客戶服務熱線 [(852) 2853 8828]或個人客戶服務熱線[(852) 3988 2388]。
4. 客戶只可於BoC Pay內兌換商戶電子禮券(下稱「電子禮券」) 。於參與本計劃時,客戶所選定的合資格信用卡或合資格銀行賬戶將被視為主賬戶;積分將先從主賬戶中扣除。如主賬戶內的積分不足,系統將自動於其名下最快到期的合資格信用卡賬戶及/或合資格銀行賬戶內扣除餘下所需的積分。已取消或過期之合資格信用卡及/或已取消之合資格銀行賬戶,其所有賬戶積分將自動註銷,不可用以兌換電子禮券。
5. 兌換電子禮券的交易一經批核,將不接受更改、退回或取消。而用作兌換電子禮券之合資格賬戶積分亦將不獲退回。有關兌換交易將在BoC Pay內清楚列明。已兌換之電子禮券將在交易後儲存於客戶的BoC Pay內,客戶需自行保管及處理。已兌換之電子禮券均不能更換、退款或轉讓。若非因BoC Pay內的系統緣故而有遺失,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下稱「中銀香港」)及/或中銀信用卡(國際)有限公司(下稱「卡公司」) 一概不補發或更換,亦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6. 每款電子禮券數量有限,先到先得,換完即止。電子禮券的使用條款受供應商的相關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參閱有關電子禮券內容頁面。
7. 電子禮券不可轉讓、退回、更換其他禮品/禮券或折換現金。卡公司及/或中銀香港並非電子禮券的供應商。客戶如對電子禮券有任何查詢或投訴,請直接與有關供應商聯絡。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並不會對供應商提供的電子禮券或其服務作出任何保證,或對於使用其電子禮券或服務時所構成的後果負責。
8. 持卡年期優惠適用於本計劃。除特別註明外,本計劃同時受「簽賬得FUN」獎賞計劃條款及細則約束,詳情請瀏覽https://www.bochk.com/creditcard/chi/rewards/rewards_tnc.html 。所有優惠須受本條款及細則約束。
9. 客戶兌換電子禮券時,有關賬戶狀況必須正常、有效及/或信用狀況良好。如賬戶已取消(不論是否中銀香港/卡公司作出之決定),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保留取消其兌換電子禮券的權利。
10. 中銀香港及卡公司保留更改或修訂積分兌換率及/或每次兌換最低積分要求的權利。
11. 客戶需自行支付使用及/或下載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所產生的相關數據費用。請透過官方軟件應用商店或中銀香港網頁下載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並注意搜尋的識別字樣。瀏覽人士使用中銀香港流動應用程式即表示同意中銀香港於流動應用程式不時所載之免責聲明及政策。
12. 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保留隨時修訂、暫停或取消上述產品、服務與優惠以及修訂有關條款的酌情權。
13. 上述產品、服務與優惠受有關條款約束,詳情請向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職員查詢。
14. 如有任何爭議,中銀香港及/或卡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
15. 除有關客戶、中銀香港及卡公司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第三者權利) 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16. 如此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有所差異,一概以中文版為準。